四部门:未经批准 任何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“银行”字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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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2-12-02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头条微商机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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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“银行”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,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,任何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“银行”字样,国际金融组织、中央银行、多边开发机构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自然人(包括个体工商户)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或者以可能误导公众的方式在名称中使用“银行”字样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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